来安王彪案件判决书?
一、被告人王彪犯受贿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罚金人民币十三万元。犯贪污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四个月,并处罚金三十三万元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六万元。
(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。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,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,即自2015年6月3日起,扣除因指定居所监视居住14日折抵的7日,至2018年11月26日止。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本院缴纳。)dsfkooiei33
二、对被告人王彪退出的受贿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2.33万元,予以没收,由扣押单位上缴国库;对被告人王彪退出的贪污的违法所得人民币36.88万元,由扣押机关返还被害单位。
如不服本判决,可在接到判决书sdfjnc112的第二日起十日内,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。书面上诉的,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,副本两份。
信被执行人
王彪
发布时间
2023-02-15
做出执行依据单位
来安县人民法院
法人代表
执行依据文号
(2022)皖1122民初2938号
组织机构代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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